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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福清一村莊;除其中一人在逃,其他涉案人員均已到案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7月11日訊 (記者 周德慶 通訊員 葉興旺) 18年間,福清市龍田鎮上薛村多任村官,在村裡的圍海墾區聯營承包、審批宅基地等工程上“前腐後繼”,造成村財嚴重流失。最終,4人因涉嫌受賄紛紛落馬。昨日,經辦此案的福清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向記者披露瞭這起村官集體腐敗案的詳情。

合作公司花2萬就篡改瞭協議

上薛村是一個近萬人的大村,村裡有一塊3000多畝的灘塗,不少村民世代都以灘塗養殖為生。

1992年,上薛村村委會與何某朝任法人代表的福建南平劍港公司(以下簡稱“劍港公司”)簽訂圍海墾區聯營協議,約定雙方共同出資對村裡的灘塗進行圍墾。合龍後,劍港公司可享受墾區收益的40%,期限為海堤合龍竣工後18年。此外,墾區20%的收益歸村民所有。

1994年,何某朝偽造瞭一份協議,將原《協議書》中規定的“海堤合龍竣工起18年內”更改為“海堤合龍竣工後還雙方成本後18年內”。辦案民警稱,如此篡改原有協議,好比是玩瞭個擦邊球,因為“什麼時候能還雙方成本,誰都不好說”。

為瞭讓時任村支書的薛某順、村主任的薛某香在偽造的協議上簽字,何某朝特意在福州某酒傢設宴,完成瞭這個瞞天過海的“妙招”。事後,何某朝還拿出兩萬元,請兩人到北京旅遊瞭一趟。

整整18年村民未見分文分紅

協議被篡改後,劍港公司享受收益的分成時間延長瞭8年。2001年,何某朝持該偽造的《協議書》要求時任村主幹的薛某平、薛某仁簽訂補充協議書,將該公司的享受分成期限延至2020年。兩人各收瞭何某朝給的1萬元好處費後,簽下瞭這份補充協議。

村民們說,他們查過墾區1994年—2004年的賬目,墾區每年的租金收益約70萬元,與當初劍港公司占40%的協議比,篡改合同後,劍港公司等於是多分走瞭200多萬元的收益。

更令村民氣憤的是,從開發墾區到現在,整整18年,原本占20%收益分紅的村民從未拿到一分錢。為此,今年年初,上薛村村民曾多次到福清相關部門反映情況。

村幹部受賄2萬給賣地提供方便

薛某仁是上薛村的一名老村幹,10多年間,歷任村主任、村支書等職。

從2002年到2005年,鄭某兵、薛某飛先後3次向上薛村委繳納瞭137萬元的土地轉讓款,而村委會也將相應的19塊宅基地交付對方使用。取得這約13畝的宅基地的使用權後,兩人私自將土地平整並分割為20塊,以每塊12萬~21萬元不等的價格賣給村民。目前,兩人已將這批土地全部售出,銷售金額達300多萬元。

為瞭順利從村委取得宅基地,2005年,鄭某兵將2萬元分兩次送給瞭薛某仁。收到錢後,薛某仁也對鄭某兵特別關照,將9塊宅基地再次批給瞭對方。

今年7月,上薛村跨度18年的涉嫌合同詐騙、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非國傢工作人員行受賄系列案件被福清市經偵大隊偵破。目前,除嫌疑人薛某平在逃外,其他涉案人員或自首或批捕,均已到案。該起系列案件正處於起訴階段。

福清警方偵破龍田鎮上薛村合同詐騙、非國傢工作人員行受賄等系列案,三任村支書均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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