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9”反劫機機組在連續獲得各方重獎之後,也被置於質疑的公共地帶。不能不說,引起質疑的一個重要誘因,是各方獎勵的額度遠遠超乎一般人的想像。
從新疆、國傢民航局到海南,再到海航集團,從現金、房產到奧迪車,估計有人會把獎勵全部加在一起,進而被這個數字挑戰瞭一下想像力。於是,質疑聲起,其一,重獎應該嗎;其二,用納稅人的錢來獎勵合適嗎;其三,重復獎勵有必要嗎?
風平浪靜之後,論功行賞往往會爭先恐後,而在生死考驗之際,爭先恐後的卻未必多。這是一些國人的“兩面性”。此次反劫機事件中,從機組成員到乘客,完全破除瞭這種“兩面性”,把生死置之度外。正是這種臨危而搏的精神,挽救瞭全體人員,也使一起特大災難性事件消於無形。
一些人覺得重獎反劫機機組不應該,原因在於對生死關頭的考驗沒有切身體會,對事件發生所造成的災難性後果沒有正確估計,對英勇頑強的精神價值沒有準確衡量,卻隻感受到瞭重獎的誘惑力,由此得出簡單結論認為重獎與其貢獻不匹配。這隻是錯覺罷瞭,我們理解這種錯覺,但不能容忍這種錯覺誤導社會的價值。
事實上,從反劫機事件中全體人員的貢獻看,此次重獎的總數額反而是相當不匹配的。如果災難性事件發生,直接帶來的損失就會遠超這些重獎,在相當意義上來說,重獎仍然隻是對全體人員的一種精神鼓勵。更重要的是,這種重獎也能夠在社會上形成強有力的價值引導,它表明與恐怖分子作頑強搏鬥,決不會被冷待淡忘,從而最終在社會上形成一種崇善向善、抑惡揚善的價值氛圍,震懾恐怖分子不可與人民為敵。與價值培育的成效相比,這點重獎又算得瞭什麼?
在某種意義上說,質疑重獎也是在更廣泛意義上進行論功行賞的價值評判,認為與其他見義勇為的價值相比,一個畸重一個畸輕。比如6月底農婦蔡景英等人看到巨石滑落在火車軌道上,不顧生命危險擋住瞭急駛的火車,挽救瞭幾百人的生命,之後被當地政府獎勵1000元。毋庸置疑,各種見義勇為的精神都值得倡導,其精神價值都是最可寶貴的。但在一些全新的領域,在一些容易被忽視的領域,也應當允許加重獎勵,以引起各方重視,及時築牢安全的堤壩。
此次系列獎勵中,有三個方面的獎勵是政府行為,一個是企業行為。企業有獎勵的自由裁量權,海航的獎勵在其獎勵制度和可承受范圍之內。政府行為的獎勵與其他見義勇為相比確實比較高,但這同樣屬於可自由裁量的范疇,同時政府有鼓勵倡導正確社會價值的責任,會設立相應的獎勵制度以導引,這也是納稅人意志的體現。
至於所謂的“重復獎勵”,事件涉及到的四方,從自己的角度出發作出獎勵也沒什麼不妥。事發地新疆,作為反恐的前沿陣地,重獎極是應該。飛機所屬海航集團,以及海航所在地海南,重獎一下更是應該。國傢民航局重獎,旨在民用航空業建樹反恐價值,也很正當。這些獎勵,對於在本地、本行業、本企業建樹正確的價值取向都十分有益。
從指斥道德滑坡到擔憂恐怖分子襲擾,社會上已經形成瞭民意共識。在某種意義上說,政府獎勵見義勇為者和反恐英雄們,恰恰是對民意的順應。當然,對此次重獎的一些質疑也提醒政府部門,應當構建科學公平的獎勵體系,對各種見義勇為、反恐除惡行為的獎勵,都能依規有據。如此,質疑聲也才會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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